沉迷亚修/英二无法自拔
渴望吃到他们的糖呜呜呜

西宫婉柠:

空间无授权二次转载这件事,大概点燃了我剩余的怒火,而且温度过热一下爆了。
((这个挂人真是大快人心))

楚承杯:

奇葩共赏——我圈小学生泼完脏水就跑死不低头为哪般

#挂人# 为扩散带tag

挂个人,实在看不下去了。

这位朋友来自猫爪。一个哈利波特中心向的cp论坛。事件是因为自己觉得两篇文章相似而直接发布了,“不知道处不处理抄袭现象”的帖子,同时并未一同附上调色盘或具体证据。所提及当事人是写作《不死鸟》的鱼樱(losta),和写作《Stockholm Syndrome》的Gloria柠檬茶(九阙云)。事件指路链接:http://t.cn/R9TkfYH

而在作者对此事给予回应并有旁观者自制调色盘之后,发帖人道歉。道歉后论坛版主做出了撤销抄袭指控的结论,我默默吃着瓜子本以为这件事就到此结束。(以上事件附图1.2.3.4.5))猫爪版主也希望这件事能到此为止,不要继续撕逼。

我不想挂人来着,然而总有些人能超出预期突破三观……之前联系发帖人的吃瓜姑娘8月8日下午在她的空间里看到了基本可以总结为“我没有错”“你们人多势众欺负人”的言论。(附图6)

吓得仓鼠抱紧了瓜子。哇,总不会是网络暴力?于是围观的我找到当事人了解了一下具体沟通情况。

现在让我们来看三个问题:1.发帖人真的没有错吗?2.有人欺负他吗?3.他自己是个什么人?

这位发帖人错在哪里?据了解到的情况看,他机智的用自己的“感觉”代替了证据,并以此“证据”提起了抄袭指控。

朋友,法官都不敢这样自由心证的你知道伐?

抄袭是怎样的一种指控?在国内文圈反抄袭的当下,正常作者对抄袭的名声避之唯恐不及,撞名字等等都会引起恐慌。骂名会伴随着作者一路走下去,直到退圈/ID自杀。对于抄袭者而言,这是应承担的惩罚。但是抄袭的指控落在无辜者身上时,就成为了难以承受的事情。

对于抄袭的定义众说纷纭,文章结构相近、设定雷同、段落相似……但是不论哪一种判定方式,在说这个人抄袭之前,我们首先能看到的是举证。调色盘或者相似段落对比图是目前最常见的方式。而在不提供佐证、跳过分析直接给出道德审判结论的情况下,不论是旁观者还是被指责的作者相必都很难接受这一指控。

想象一下,你写完一篇文章,有人回复你“感觉你的文和xxx很像诶,是不是抄袭啊。”只是“感觉”,此外再无佐证。你会怎么想?像不像垃圾车经过的时候毫无理由地被倒了一头脏水?像不像正睡着觉有人过来把你扔进监狱,告诉你你杀了人?

夸张的说,这几乎是诽谤了。我国诽谤是刑事犯罪,构罪要求捏造事情侵害他人名誉并造成严重后果。翻译一下,就是说会侵害他人名誉的指控在做出时都应同时举证,毫无根据的散播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是可以判刑的。

我们反对抄袭,但这不代表可以接受无理由的污蔑。这件事并非玩笑,可以今天说明天当做不存在。作为对创作者最严重的指控,拜托慎言。

现在进入第二个问题,有人网络暴力他吗?

网络暴力一般意味着人肉、信息轰炸等等,而在本次事件中,被指责方只有两个人和发帖者接触,一个是作者,一个是根据猫爪留下的信息找到他商讨如何处理这件事的吃瓜姑娘。从收集到的聊天记录来看,没有人对他进行了威胁或者其他不正当行为。(附图7.8)

从始至终被指责方都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态度在进行聊天,当然在记录里发帖人也并未反映出被暴力状态。如此一来,所谓“无法反驳”“不是所有人都会帮”等等抱怨又从何说起?

没有人欠他的。“谢谢”“您”“抱歉”等词的使用不一定代表着修养。

哦我是不是太平静了看起来不像在挂人。

其实我本以为,像这种能够用自己主观思想代替大众评判和证据的新一代道德小卫士,大概是严于律己,毫无瑕疵的。直到吃瓜的那位姑娘给我看了发帖人的空间记录。

令人惊讶。他从猫爪转载了鱼樱的《玫瑰墓园的珠宝商之死》。(附图9)同时没有作者的名字。哦哟很棒棒,是不是现在没有人知道转载需要授权(起码写上作者名)这个基本礼仪?

什么样的人会一边(无理由的)指责着别人抄袭,又一边不写作者名的转载着他人的文章?

想必各有定论。

作者及吃瓜姑娘头像等打码,记录是在我要求之下截图完成。不放这位朋友的qq以及身份,免得被说欺负人。如果有发帖人的亲友看到,请一定要把他被挂了告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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